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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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 称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服务对象 |
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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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城乡居保中心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在地 村(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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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5〕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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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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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简称《参保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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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程序 |
由村(居)委会初审材料,填写《参保表》盖章后上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参保表》上签字、盖章后上报县级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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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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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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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2291806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2264191 0558-2278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