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yldbz.gov.cn
af 今日天气:
今天是:
 当前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 阜阳市劳动保障局 >> 文章中心 >> 政策咨询 >> 文章正文

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就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作者 fyjs
2007-8-29 15:52:36
点击数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1
原劳动部颁布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58号)规定:“被用人单位跨省招收的农村劳动者,外出之前,须持身份证和其他必要的证明,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并领取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达用人单位后,须凭出省就业登记卡领取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证、卡合一生效,简称流动就业证,作为流动就业的有效证件。”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颍州区社保局 颍泉区社保局 颍东区社保局 临泉县社保局 阜南县社保局 颍上县社保局 太和县社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 阜阳市人民政府 安徽就业网 安徽省劳动保障杂志 培训天地杂志 省直医疗保险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信箱 |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地址:阜阳市阜王路185号  邮政编码:236041  技术支持:阜阳市之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8-12333 传 真:0558-2293138  电子信箱:
    fyldbz@163.com
    版权所有 © 2007 皖ICP备08015628号
    建议 IE6.0分辨率1024X768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