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yldbz.gov.cn
af 今日天气:
今天是:
 当前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 阜阳市劳动保障局 >> 文章中心 >> 政策咨询 >> 文章正文

企业如何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作者 fyjs
2007-8-29 15:50:40
点击数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1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的原有医疗待遇,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合肥地区医疗补助有关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1]28号)的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务院国发(2000)42号文件规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中列支。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对体弱多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参保人员适当补助。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颍州区社保局 颍泉区社保局 颍东区社保局 临泉县社保局 阜南县社保局 颍上县社保局 太和县社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 阜阳市人民政府 安徽就业网 安徽省劳动保障杂志 培训天地杂志 省直医疗保险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信箱 |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地址:阜阳市阜王路185号  邮政编码:236041  技术支持:阜阳市之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8-12333 传 真:0558-2293138  电子信箱:
    fyldbz@163.com
    版权所有 © 2007 皖ICP备08015628号
    建议 IE6.0分辨率1024X768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