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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劳动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严明视频会议纪律、改进视频会议会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到改进视频会议会风的重要性。视频会议是政府部门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开展工作的主要手段,是传达精神、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会风问题不仅关系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同时也反映了机关的工作效能和工作作风。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严明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改进会风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始终保持严肃认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的重要作用。
二、要认真执行视频会议的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对部和省厅召开的各类视频会议,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明确参会人员范围,会议通知要落实到人,认真组织人员参会。对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参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会议主办单位请假,并指定人员代为参会。
三、要严格遵守视频会议的会场纪律。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关闭通讯工具,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会。会场内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保持会议的严肃性。
四、要切实做好视频会议的组织工作。各市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厅印发的《全省劳动保障省市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暂行规定》(劳社办〔2006〕3号)。厅处室、单位主办或牵头承办的视频会议,要与厅信息中心共同做好省厅主会场各项会务工作。各市要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要确定2名相对固定的视频会议系统终端操作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操作方法,按时开机联调,要在会前1小时开启分会场设备并驻留会场。
请各市于6月30日前重新报送本市视频管理人员名单、省市联网路由器—交换机—视频终端的拓扑结构图,包括交换机上连接的其它业务系统,如12333等。联系人:何金峰;联系电话:0551—2663136;电子信箱hjf@ahldt.gov.cn。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厅各处室、单位。 |